湖南艺术职业学院档案归档要求及时间
日期:2023-10-16  作者: 来源:  浏览量:0

一、归档要求

(一)归档文件材料应齐全、完整,能够准确、全面地反映学院及部门的真实情况和主要职能活动,对学院具有查考和凭证价值。

(二)归档文件载体和书写材料均须质地优良、书绘工整、声像清晰、签章完备,符合相应的规范和标准,利于长期保存。

(三)归档文件整理应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,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,区别不同价值,便于保管和利用。

(四)档案整理应符合文档一体化管理要求,便于计算机管理或计算机辅助管理。

二、归档时间

要求每年在6月30日前将上一年的文件材料完成归档; 声像档案一般应该在活动结束后三个月内完成;科研项目档案应当在项目完成后两个月内归档;基建类档案应当在项目完成后三个月内归档。特别珍贵的档案可随时归档。

三、归档程序

学院档案馆接收档案材料时,要检查材料质量,并与移交人根据移交清单核对、清点,符合要求并核对无误后,交接双方在移交清单(一式两份)上签名或盖章。凡不符合要求的档案材料,归档部门按要求整改后再移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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