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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征集“学院文件材料归档范围”意见的通知

2019年11月01日  

各系部处室(中心):

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、国家档案局第27号令《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》等文件精神,迅速全面启动、规范和加强学院档案工作,我们在充分调研兄弟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的基础上,结合学院具体情况,初步界定了“学院文件材料归档范围”,限于对各部门熟悉度及认知水平,界定不一定完整、准确,因此特将《学院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表》发贵部门审核,请各部门接通知后高度重视,认真思考梳理,并于11月7日下班前将反馈意见连同兼职档案员名单送(发)给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管理中心李欣老师(电话15869790187,邮箱757793512@qq.com)。

征求意见的重点:对照本部门实际,增补本部门工作所产生而暂未列入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;修改已列入归档范围而与实际工作不够一致的文件材料名称;删减不符合本部门实际工作情况的文件材料。

各部门在审核与修改时,请直接在《学院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表》原稿上修改或另附页说明,审核修改后请经办人和部门档案工作负责人签字并盖章(如无修改意见也请备注说明)。

感谢配合支持。

附件:《学院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表》意见回执

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管理中心

2019年11月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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